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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企投资进入电力市场

  • 发布人:管理员
  • 发布时间:2012-07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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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国证监会发布《关于落实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〉工作要点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提出了鼓励和促进民企投资电力市场的具体措施。众所周知,电力是百姓生活和企业生产中主要的能源应用之一,而近年来频繁出现的“用电荒”现象,迫使电力市场化改革提上规划日程。如今,国家出台民企投资电力相关政策,对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。


 民企投资电力政策

 

《通知》称,下一步管理层将采取八大措施来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。包括:一、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;二、支持民营企业债权融资,推动债券市场的统一规范和互联互通;三、加快场外交易市场建设;四、支持民营企业境外上市;五、促进民营上市公司规范发展;六、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;七、推动市场化并购重组;八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服务功能。


   民企投资电力困难

 

民企投资电力市场领域存在实际困难和问题,主要体现在偶尔会碰到 “玻璃墙”的现象,民营企业在实际业务办理方面会涉及需要很多电力部门的协助,但电力部门内部运营模式与企业运营模式存在较大差异。


  同时能源价格改革也是一重要问题,目前由政府定价的能源价格机制,实质上要求民营企业和国企一样承担政府的社会职能,是不合理的。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承担政府社会职能不是一回事。做一个守法、关注环境和贫困的企业就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。要求他们承担政府对能源的社会补贴,会带来经营的不确定性,有时甚至是企业生死存亡的问题。这是阻碍民资进入能源行业的一个重要因素。


  这些问题有待于相互磨合与改进,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努力,将国家政策法规落实好,才能真正处理问题、解决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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